新闻资讯

食药监管局提高儿童化妆品“安全门槛”

新华网北京1022日电,记者22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《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》,提高儿童化妆品生产安全门槛


  指南规定,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(含12岁)儿童使用的化妆品。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,均应按照要求申报;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,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。


  指南要求,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。选择香精、着色剂、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,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、不用原则,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。儿童化妆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、祛斑、去痘、脱毛、止汗、除臭、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健美、美乳等功效的成分。此外,儿童化妆品应选用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,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、纳米技术等制备的原料。


  据了解,在新指南出台之前,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。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,国内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、配方都主要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、配方等。


  爱尼可专家认为,指南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儿童化妆品生产制造的规范化,但由于指南中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、着色剂、防腐剂等原料等表述,并未对添加物质的具体含量给出明确的限量要求,此外应选用”“不鼓励等说法比较模糊,可能在执行中遇到困难。 

Copyright @ 2011 BOOM  HEALTHY ALL Reservied.

青岛爱尼可食品有限公司 电话:0532-80982275  传真:0532-86943068 有机乐园服务热线:400—6869—619(工作时间:周一到周五上午8:00—11:45    下午13:00—17:00)